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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店铺广告里宣称是“全中国最便宜蛋糕”,这种“吹牛”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但因老板处在创业初期,根据武汉市“创业初期轻微违规不处罚”要求,该店老板幸运躲过一“劫”。这是昨日新洲工商分局仓埠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的一违法案例。
当日,执法人员在方杨街上意外收到促销员塞过来的一广告宣传单,上面赫然写着“全中国最便宜蛋糕”几个大字,以及“价格最低、配料最真、服务最好”等内容。看到此宣传内容后,工商人员当即找到该店负责人王某,指出其所做广告不仅没在工商部门备案,而且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即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面对工商人员的宣传教育,王某解释自己是回乡创业,致富心切,才打出这样的广告词,但对国家有关法规知之甚少,愿意接受工商人员的批评指导。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同时对其进行了非经济处罚——没收尚未发放出去的广告宣传单1500余张。大学生创业朋友要注意此类问题。 |